(麻坡16日讯)3名匪徒光天化日闯入麻坡金枝路一间民宅进行偷窃,大胆行径被屋外的监控器拍了下来,视频在社交媒体上广传,其中一名涉案的餐厅员工今日被控2项拥有贼赃及1项破门行窃罪时,皆承认有罪。
麻坡第一推事庭推事苏札娜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及由一人保外候判,案件订于2月7日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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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29岁的被告莫哈末阿里夫沙毕,已婚及育有一名孩子,他透过法律援助局律师莎基娜以每日收入仅80令吉及要供养年迈的父母为由,请求法庭减少保释金。
第一项及第二控状指他于今年1月6日凌晨1时及1时30分,在麻坡环市公路巴力洼也的屋子里,不诚实拥有从41岁华裔女子及52岁印裔女子偷来的名牌包包、手镯、手机及金项链,抵触刑事法典第411(不诚实拥有贼赃)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5年监禁及罚款。
第三项控状则指他于今年1月5日早上7时15分,与2名在逃者在麻坡金枝路大马花园一间民宅破门行窃,抵触刑事法典第457(破门行窃)条文,并与同一法令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5年监禁及罚款,若重犯则可被判最高14年监禁,或罚款或鞭笞。
推事裁决被告的2项拥有贼赃罪各以2500令吉保外,破门行窃则以5000令吉保外候判。
案情显示,案发时,3名男子包括被告闯入麻坡大马花园一间民宅,用工具撬开大门,进行偷窃,当时屋主并不在家。
匪徒撬开门锁后,被告与一名同伙者进入屋内偷窃,另外一人则在屋外,打开鞋柜及拿走几双鞋子。
麻坡警方于本月6日凌晨12时15分接获情报,突击麻坡环市公路巴力洼也的屋子,起回上述贼赃,并援引刑事法典第411/457条文调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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