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日讯)大马青年到新加坡工作,不仅替公司工作,自己还接私活,甚至还开了两家公司“自立门户”,“偷赚”至少3万元(新币,下同;约9万9000令吉),昨天被判罚款1万2000元(约3万9600令吉)。
《新明日报》报道,现年27岁的大马男子陈庆侯,昨天承认一项抵触雇用外来人力法令(Employment of Foreign Manpower Act)的罪状,指他在没有合法准证的情况下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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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于2021年2月11日起,断断续续在新加坡工作,前后曾在5家公司工作过,除了一家建筑公司外,其余都是室内设计公司。他通过这些公司申请到工作准证,当没有工作准证时,就持社交准证来新。
调查揭露,被告在新加坡工作期间,也就是2021年2月到2023年7月之间,也接下装修方面的私活,违反了雇用外来人力法令。
不仅如此,被告还分别于2023年6月11日以及2023年6月6日,登记成为两家公司的董事。
实际上,被告于2021年就已注册第一家公司,登记成为代理董事(nominee director),直到2023年6月11日才改成董事。
被告一般在网购平台和社媒宣传装修服务,主要负责室内设计,装修工作则会外包给其他承包商。
除了目前仍受雇的公司老板之外,被告从没有将自己私下开装修公司以及接私活的事告诉其他的雇主。
据估算,被告在接下私下接活中至少赚了3万元。(人名译音)
称主动回新 求法官轻判
被告得知自己犯法后,已经关掉那两家公司,并且回到马来西亚。由于他有意解决此事,所以主动回到新加坡,恳求法官从轻发落。
被告没有代表律师,针对设立公司一事,他表示,当时会计公司说必须要有一个新加坡国籍的董事,所以才在对方的安排下,找了另一人当董事,自己当代理董事,并非刻意隐瞒。被告也不认识挂名董事。
法官最终判他罚款1万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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