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讯)一名脸上长着拳头般大小肉瘤,长短脚持拐杖的外籍男子12月31日现身新加坡四马路,以卖纸巾为名乞讨。
根据《新明日报》记者观察,男子10分钟内获“捐”50元(新币,下同;约164令吉),有公众觉得他形迹可疑当场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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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报接获读者邓先生(79岁)通报,指他12月31日中午到四马路一带时,发现一名生面孔的男子坐在路旁,不少公众纷纷掏钱递给他。
邓先生说,由于他经常在该处活动,因此当他看到对方是陌生面孔后就起疑。
“我怀疑他是外国人,因此报警并跟警方说明,若对方是有需要帮助的新加坡居民,就不要为难他;但若是未经许可在这里乞讨的外国人,则应采取行动,避免越来越多类似的人到来新加坡,扰乱秩序。”
他指观音堂一带人潮密集,且很多人在拜拜之余都会想要行善,他之前就见过有外籍人士在该处乞讨。
“他们违法卖纸巾,也会抢掉真正需要靠卖纸巾维生的新加坡人生意,所以我希望当局能加强执法。”
《新明日报》记者赶往现场时,发现该名男子背靠灯柱,坐在观音堂大门附近的地上,身边还放着两支拐杖。
据观察,该男子的下巴长了一颗约7到8公分大小的肉瘤,两腿长短不一。期间,男子手中拿着两三包纸巾,不断向路人兜售,不少人见他身体缺陷,纷纷捐钱给他。
由于前天恰逢初一,到四马路拜拜祈福的善信不少,男子10分钟内就拿到逾50元,其中有数人给他10元(约32令吉)现钞,其他人有的给5元(约16令吉)或2元(约6令吉),所有人给钱后都没要纸巾。
新加坡警方接获投报后迅速来到现场,跟着带男子到后巷问话并索取身份证件,只见男子取出一本相信是中国的护照。
调查约半小时后,警员将男子带上警车离开。
男因“被禁移民”身份被捕
新加坡警方证实一名被视为是“被禁移民”(prohibited immigrant)的42岁男子被逮捕。
警方受询时说,前天中午12时50分接获投报,一名42岁的男子因根据新加坡1959年移民法第8(3)(a)条,被视为是被禁移民而遭逮捕;调查工作还在进行。
根据新加坡移民法,凡触犯以下条例者都会被视为被禁移民,包括:流浪或惯性乞丐、任何人患有传染病,使他对新加坡社区构成危险、在任何国家被判定犯罪,并因此被判处任何期限监禁者、未持有效或伪造、篡改的旅行证件,或持有不完全符合规定旅行证件者等。
“外国乞丐团”入侵新加坡
《新明日报》曾报道,有“外国乞丐兵团”现身新加坡以卖纸巾的方式乞讨。
去年9月,一名独臂男子被发现在新加坡义顺组屋区卖纸巾,一名妇女见他可怜就报警希望可以帮助他,孰料警方到场后却发现男子拥有外国护照,于是逮捕他。
前年11月,一名毁容的外国男子在武吉士路旁卖纸巾,对方甚至坦承知道自己的行为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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