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30日讯)41岁的渔夫于5年前在麻属巴冬贩卖1471克甲基安非他命(俗称冰毒),证据凿确,今午在麻坡高庭被判贩毒罪名成立,坐牢30年及打鞭12下,刑期由2020年6月6日被捕日算起。
被告莫哈末依斯干达是一名初犯。他被控于2020年6月6日清晨5时,在麻坡阿都拉曼路朝巴冬方向的地区贩卖1471克甲基安非他命,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项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39B(2)项条文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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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若没有被判死刑则可被判最少12下鞭笞。
在庭审过程中,控方共传召7名证人出庭供证,主要证人包括逮捕警官、查案警官、化验师及摩托车车主等;被告及另外2名证人也在表罪成立后出庭供证。
此案由副检察司诺苏里翰主控,被告则由峇拉柯斯南律师出庭抗辩。
麻坡第二高庭法官苏莱雅在总结时指出,辩方证人无法挑起控方的合理疑点,因此,被告贩毒罪名成立,判决如上述。
案情显示,案发时,警方到上述地点埋伏,被告出现后就趋前进行逮捕,并在摩托车搜获上述毒品;有关毒品被送去新山化验,证实是甲基安非他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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