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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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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6:14pm 27/12/2024

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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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谋抢男子115万 青年判入改造所一年

被告阮如英和两人共谋夺走受害者35万新元现金。(早报网图)

(新加坡27日讯)先是吸毒被捕,保释期间又和两同谋设局夺走男子35万元(新币,下同;约115万5000令吉)现金,青年今日早上被判入青年一年。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20岁的越南籍男子阮如英,他面对3项偷窃、失信以及抵触法令的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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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显示,被告的同谋包括24岁林俊豪以及25岁陈伟安。受害者是一名35岁男子。

陈伟安去年9月29日之前告知被告以及林俊豪,他在密谋一宗案,希望两人能参与。

被告有疑虑,问这么做是否安全,陈伟安回说由于打抢的钱“不干净”,因此受害者被打抢后,应该不敢报警,被告才决定加入。

去年9月29日早上8时至9时之间,被告接到一名陌生用户的短讯,叫他穿上正式服装去打抢。

被告之后到住家楼下,与另外两人开车到一处工业区,一名陌生男子不久后开着一辆轿车抵达,并与林俊豪以及陈伟安交谈。该男子过后把陈伟安接走,林俊豪则回到车内,与被告开车到宏茂桥12街一带。

林俊豪告诉被告,受害者一会儿便会出现,要被告确认对方身份后,指示对方把钱放入车子后车厢,然后关上即可。

到了早上11时35分,被告看见受害者出现后,便指示对方把钱放入后车厢,岂料后车厢关上后,林俊豪没有等他上车,就开车离开了。

被告拔腿就跑,受害者则在后头追着车子。

林俊豪之后拿出1万元(约3万3000令吉)买奢侈品,余款通过陈伟安交到一名叫蔡凯旋的男子手里。 

根据案情,被告在案发前3天被发现吸食冰毒,这次是保释期间再次犯罪,也没有给予受害者赔偿。

法官星期五早上判他入青年改造所12个月,被告对刑罚不满,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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