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7日讯)新加坡有189人涉嫌充当钱骡,或参与诈骗活动而被当地警方调查,涉案金额超过665万元(新币,下同;约2187万7236令吉)。
《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警察部队昨日发文告说,警队的商业事务局和7大警署从12月13日至26日,展开为期两周的全岛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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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仅16岁
文告表示,年龄介于16和66岁的138名男性和51名女性,因涉嫌参与诈骗活动或充当钱骡而被调查。
调查显示,这些人涉及超过1000起诈骗案,骗案的主要类别包括:投资、电子商务、求职、假朋友和冒充政府官员等,受害人也因此蒙受逾665万元的损失。
警方指出,这些人因涉嫌欺骗、洗钱或无照提供汇款服务而接受调查。
根据新加坡刑事法典第420节条文,欺骗罪一旦成立,可被判坐牢最长10年及罚款。
根据新坡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洗钱罪一旦成立,可被判坐牢最长10年或罚款50万元(约164万4905令吉),或两者兼施。
根据新加坡付款服务法,无照提供任何汇款服务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3年或罚款12万5000元(约41万1226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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