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8日讯)与3人串谋将烈酒申报为出口的海上物资,再非法转移到新加坡内销,逃付逾15万元(新币,下同;约49万6899令吉)税务,狮城38岁男子被判罚款约71万2163元(约235万9153令吉)。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黄轼翔共面对6项抵触关税法令的控状,他早前承认其中两项,余项交由法官昨日下判时纳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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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加坡关税局今日发出的文告,该局人员在2020年4月2日的执法行动中,发现一辆罗里载着暂缓征收税务的烈酒离开仓库。
这些酒原本应从当地本茱鲁码头出口的海上物资,却未送往码头,而是在本茱鲁巷卸下,最终被该局人员起获并进行调查。
调查揭露,2019年10月至11月,43岁男子蔡忠霖谋划了将申报为海上物资的酒,悄悄运入新加坡销售,企图逃税。
他找上被告,要后者寻找可以申报为出口商的公司,并找来46岁男子郑良辉协助处理相关的文书工作。
2019年10月,被告将41岁男子傅志前介绍给蔡忠霖。
曾任贸易公司董事 虚假申报换报酬
傅志前案发时是一家批发贸易公司的董事,他同意让公司作为申报的出口商,虚假申报一箱酒可换取5元(约16令吉)报酬。
傅志前之后为公司设立电邮账户,并把提前签好的支票簿和公司户头信息交给被告。
根据规定,在免税的烈酒从报税仓库运往船只前,需要获得出口许可证。
蔡忠霖指示郑良辉伪造贸易文件和电邮来往记录,塑造公司收到订单的假象,以此申请出口许可证,来掩盖他们逃税的罪行。
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4人非法把459箱烈酒转移到新加坡进行内销,所逃付的关税和消费税共约15万1440元(约50万1669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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