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2日讯)被控于两年前趁著家人出外时强奸继女,技术人员今日被判表罪成立,明年2月4日须出庭自辩。
45岁的被告被控于2022年8月8日早上7时,在居銮新邦令金的一住家内强奸当年仅12岁的继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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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6(3)(乱伦)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8年及不超过30年监禁及最少10下鞭笞。
麻坡第二地庭法官莎雅妮在下判时指出,法庭仔细考量和评估控方5名证人包括受害人及母亲的供词后,宣判被告强奸罪表罪成立,须出庭自辩。
被告的律师拿督曼达夫辛格吉尔告诉法庭,他的当事人将在证人栏里宣誓作证,并传召两名证人出庭供证。
案情显示,事发当天,受害人独自一人在家,母亲则外出送受害人的妹妹上学。
当时,被告只穿著短裤走进受害人的房间,对受害人毛手毛脚,还给她观看了一段色情影片,之后强奸受害人。
受害人事后向母亲揭露被告的行为,母亲于是带女儿到新邦令金警察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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