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1日讯)18岁巫裔男子因与未成年女生发生性关系,今日被控强奸罪时俯首认罪,法官批准案件展期至明年1月14日过堂。
由于被告目前被关在少年改造中心改造,因此法官莎雅妮不允许被告保释,继续交给当局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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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也谕令昔加末福利局官员呈报被告的身世背景,以及控方移交审案文件给被告。
控状指被告于今年11月15日晚上约9时30分,在昔加末县利民达英丹花园一住家,强奸一名年仅14岁的少女,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强奸),一旦罪成,可被判20年监禁及鞭笞。
案情显示,受害人的父亲于11月19日上午11时到学校找辅导老师时,获悉其女儿曾多次与男友发生性关系。
受害人的父亲对此感到不满,并携带受害人向警方报案,警方深入调查后,于12月8日中午12时28分在被告的住家捕获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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