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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柔佛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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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6:00pm 04/1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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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试穿团服为由 中学男教师猥亵校内3男生

(已签发)柔:狮城二三事:带回家持刀威胁女友索性非礼 涉毒青年被判监打鞭
男教以试穿团体制服为由,猥亵校内3名,他被控但不认罪,获准以4万2000令吉保外候审。(示意图)

(麻坡4日讯)居銮县一所中学男老师以试穿团体制服为由,校内3名,今日在麻坡地庭被控4项性侵罪,惟被告不认罪,获准以4万2000令吉保外候审。

现年37岁的被告莫哈末诺阿凡迪共面对4项控罪。第一及第二控状指控他于2021年1月4日下午1时30分及下午2时30分,在居銮拉央拉央一所国中的设计工作坊,触摸当年只有12岁的小男生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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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及第四项控状则指被告分别于2021年1月4日下午2时30分及2023年1月17日早上9时30分,在同一地点触摸2名事发时仅13岁及15岁男生的私处。

被告行为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14(a)(肢体性侵)条文及与同一法令的第16(1)(可信任的人性侵)条文同读,并可在同一法令第14条文下被判刑。

在该条文下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鞭笞;抵触同一法令第16(1)条文者则可被判不超过5年监禁和打鞭不少过2下。  

主控官丹尼尔副检察司向法庭建议不要让被告保释出外,因为被告性侵的对象是年幼的学生,被告在事发后也没有被停职,只是被调职到附近的学校。

麻坡第二地庭法官莎雅妮批准被告的前3项控状,各以1万令吉保释,第4项控状则以1万2000令吉保释。此案订在明年1月3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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