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4日訊)生意失敗又情場失意,男子喝醉大鬧拉麵店大鬧,還動手拳打6人,其中一人眼窩骨折。
《新明日報》報道,這起鬧劇發生在去年12月18日凌晨3時許,地點是位於肅街的日式拉麵店,受害者包括公眾和拉麵店店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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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羅偕康(27歲)共面對14項控狀,控方以兩項蓄意重傷他人和一項蓄意傷人提控他,餘項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他今早被判入獄12個月又兩週,也必須向受害者支付共2062新元5分(約6800令吉)的賠償。
案情顯示,被告上拉麵店前已經喝醉,他和3名友人坐在二樓角落。後來,被告忽然走到其中一桌,對兩名男子大呼小叫,再分別出手打兩人的頭部和臉部。
兩名男子感到震驚且都沒還手,被告接著繼續襲擊兩人,還朝一人丟拉麵碗,又再次攻擊了他的頭。
被告友人見狀嘗試阻攔,但被告多次跑向兩人,還把裝滿熱水的水壺丟向他們,結果水壺擊中一人的頭。
事後,被告下樓推翻一張桌子。他之後走到拉麵店外,看見兩名抽菸的男子,直接朝一人大喊,拳打他的臉。
對方跌倒後,被告又打了另一名男子的嘴唇,還試圖要追他繼續攻擊。被告接著對跌倒的男子拳打腳踢。兩人都沒還手,而是跑到對街躲避被告。
被告打了4人仍不解氣,試圖再進入拉麵店,但被幾名店員阻止。被告惱羞成怒,拳打了廚師,又打了經理的肩膀,還朝清潔工丟消毒液,最終才離開。
第一名受傷的食客事後去陳篤生醫院接受治療,被診斷眼窩骨折、頭部輕傷、頭皮和嘴唇割傷等,需要縫合並拿了5天病假。其他受害者都蒙受不同程度的傷勢。
代表律師替被告求情時說,當時被告跟前女友之間有些問題,加上生意失敗,導致他借酒消愁,但被告承認做錯了事,也後悔做出草率的舉動。
律師也指,被告的爺爺剛過世,他非常後悔沒有花更多時間跟爺爺相處,也想向所有受害者道歉。(人名譯音)
逃馬4天 返新落網
鬧事後,被告搭德士回家,再拿上護照開車前往馬來西亞新山。
直到12月21日早晨6時,被告才返回新加坡。他在兀蘭關卡被扣留,遭警方逮捕,隔日被保釋在外。
不過,被告在保釋期間又犯案,最終被還押,法庭文件並沒有說明他犯下什麼罪行。
控方指出,被告在襲擊他人時喝醉酒,也攻擊受害者脆弱的部分。另外,被告的襲擊不僅狠毒還維持一段時間,要求嚴懲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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