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日讯)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被警方追捕180公里,隔天落入警网的四轮驱动车司机,今日在麻坡推事庭被控阻差办公,认罪后被罚款3000令吉。
被告莫哈末阿菲菲(29岁)是一名洗车工人,他被控于11月20日凌晨2时45分,在麻坡沙吉路与峇吉里路的交通灯处闯红灯拒查,抵触刑事法典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罪成可被判最高2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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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聆听通译员念完控状后俯首认罪,并以要照顾生病的父母亲及洗车收入仅1000令吉为由,请求法庭轻判。
被告最终被判罚款3000令吉,若无法缴交罚款,则以6个月监禁取代。
被告与一起落网的一名同伴,也因为涉嫌滥用毒品,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5(1)条文下被控。
由于控方还在等待化验报告,承审推事苏札娜批准被告以2000令吉保外候审,案件将于明年1月6日过堂。
根据早前的新闻报道,事发当时,警方发现一辆黑色四轮驱动车途经麻坡峇吉里路交通灯时闯红灯,执勤的交警要求司机停车接受检查,但司机没有理会,反而猛踩油门逃离现场。
警方见状后紧追在后,并从麻坡一路途经野新及波德申的南北大道,追至到吉隆坡陈秀莲路,才被四驱车越过分界堤摆脱追捕。
警方于案发隔天(21日)早上7时,在吉隆坡白沙罗一带捕获嫌犯以及其他5人,并起回嫌犯租来的四驱车,同时把嫌犯送去接受尿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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