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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柔佛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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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17pm 02/1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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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與女學生有染且威脅不可斷交 承包商麻坡地庭面控不認罪

(已签发)柔:涉与女学生有染且威胁不可断交   承包商麻坡地庭面控不认罪
被告凱魯依薩(中)在麻坡地庭面控後,由警員帶離法庭。(鄭永才攝)

(麻坡2日訊)多次與在車內發生性關係,事後還威脅女方不可斷交,否則就會曝光曖昧視頻,22歲已訂婚承包商今日在麻坡地庭被控強姦罪時不認罪。

麻坡第二地庭法官莎雅妮在聽取控辯雙方針對保釋金的陳述後,批准被告以1萬5000令吉保外,並把案件訂在明年1月6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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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法官也諭令被告,在保外期間不可干擾受害人和證人,每月必須向麻坡警局報到一次。

據瞭解,被告凱魯依薩被告是麻坡巴莪大學城一所大學的承包商,與受害人通過交友網站認識後,多次約對方出外兜風及用餐。

根據控狀,被告被控於今年11月15日晚上9時,在一輛汽車內強姦一名15歲少女,牴觸刑事法典第376(1)(強姦)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監禁和鞭笞。

在法庭上,主控官丹尼爾副檢察司指被告犯罪情節嚴重,受害人還是一名女學生,而且住在距離被告住家不遠的地方,因此不建議讓被告保外。

主控官也在庭上揭露,被告曾於今年7月間威脅受害人不可斷交,否則會把不雅的視頻曝光,令受害人感到害怕及乖乖就範。

被告代表律師努魯古拉杜艾妮則以被告曾因車禍受傷及動手術,以及需照顧家人為由,請求法庭允許他以最低的保釋金保外。

案情顯示,被告是通過交友網站認識受害人,並多次用汽車載她出外兜風及發生性關係,最後一次是於本月15日在巴力峇九路的一輛汽車上發生,被告還威脅受害人不可將此事告訴任何人。

受害人向父母揭露遭遇後,在母親的陪同下向麻坡警方報案,被告於11月27日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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