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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柔佛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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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17pm 02/12/2024

未成年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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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与女学生有染且威胁不可断交 承包商麻坡地庭面控不认罪

(已签发)柔:涉与女学生有染且威胁不可断交   承包商麻坡地庭面控不认罪
被告凯鲁依萨(中)在麻坡地庭面控后,由警员带离法庭。(郑永才摄)

(麻坡2日讯)多次与在车内发生性关系,事后还威胁女方不可断交,否则就会曝光暧昧视频,22岁已订婚承包商今日在麻坡地庭被控强奸罪时不认罪。

麻坡第二地庭法官莎雅妮在听取控辩双方针对保释金的陈述后,批准被告以1万5000令吉保外,并把案件订在明年1月6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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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法官也谕令被告,在保外期间不可干扰受害人和证人,每月必须向麻坡警局报到一次。

据了解,被告凯鲁依萨被告是麻坡巴莪大学城一所大学的承包商,与受害人通过交友网站认识后,多次约对方出外兜风及用餐。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11月15日晚上9时,在一辆汽车内强奸一名15岁少女,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强奸)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监禁和鞭笞。

在法庭上,主控官丹尼尔副检察司指被告犯罪情节严重,受害人还是一名女学生,而且住在距离被告住家不远的地方,因此不建议让被告保外。

主控官也在庭上揭露,被告曾于今年7月间威胁受害人不可断交,否则会把不雅的视频曝光,令受害人感到害怕及乖乖就范。

被告代表律师努鲁古拉杜艾妮则以被告曾因车祸受伤及动手术,以及需照顾家人为由,请求法庭允许他以最低的保释金保外。

案情显示,被告是通过交友网站认识受害人,并多次用汽车载她出外兜风及发生性关系,最后一次是于本月15日在巴力峇九路的一辆汽车上发生,被告还威胁受害人不可将此事告诉任何人。

受害人向父母揭露遭遇后,在母亲的陪同下向麻坡警方报案,被告于11月27日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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