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讯)生父不愿小孩出生,母亲坚持养育,隐瞒家人怀孕后在家中厕所意外生产。女婴坠地送院不治,验尸庭今早裁定为悬案。
《新明日报》报道,这起事件于去年9月19日发生。一名女子在家中生产后,母女双双被送院,但女婴证实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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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尸庭今早针对婴儿的死因展开研讯,政府律师向验尸庭申请禁止令,要求媒体不得披露死者亲属的身份以及事发地点,获验尸官批准。
调查官供称时说,涉事母亲当时跟家人同住,包括她的继父、妈妈、3名兄弟姐妹(Siblings)以及女佣。
该名母亲是于去年3月就发现自己怀有身孕。她通知孩子的生父,不过对方没有养育孩子的念头,母亲则决定留下孩子,但对家人隐瞒怀孕一事。
案发当天,她在家中如厕时忽然生产,女婴出生时撞击到地板,母亲随即也短暂晕了过去。
她恢复意识后用毛巾包裹女婴,放在一个桶里。
后来,女婴被其他家人发现,母亲和女婴双双送院。女婴于当天下午3时许在竹脚妇幼医院宣告死亡。
尸检报告指出,女婴营养不足,头皮的伤痕是出生时坠地所至,但没有任何严重伤势。法医判断死因不明。
根据警方进一步调查,女婴母亲的家属对她怀有身孕一事不知情。该母亲还用手机搜索早产的信息,显示她并不知道女婴即将出生,也没有意图丢弃女婴。
此外,该母亲晕倒醒来后对女婴关爱有加。警方排除他杀的可能性。
验尸官说,女婴死因不明,警方也排除他杀可能,裁定此案为悬案,并向死者家属表示慰问。
难证明母疏忽 总检察署不提控
难以证明母亲疏忽,总检察署不会采取行动。
验尸官询问调查官是否提控任何人,调查官解释,已跟总检察署商讨此事,控方也表明不会提控涉事的母亲。
调查官说,虽然案件适用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即疏忽导致他人死亡,但毕竟该母完全不知道自己会分娩,难以证明她有所疏忽。
调查官认为母亲的叙述可信,加上婴儿意外出生后,她也有给予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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