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接任马青柔佛州公共服务与投诉局主任,求助者不少是网络借贷诈骗受害者,他们的经历几乎一样,就是被恐吓、住家被泼漆、汽车和住家遭纵火。
这些受害者受到网络借贷广告吸引,对方打著贷款顾问公司的名号,让借贷者误以为是合法单位,结果坠入不法分子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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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分子先以审核资料,才协助向金融机构贷款为借口,拿到受害者的个人资料,接著便把非常小额的款额转入受害者户口,之后告知受害者须偿还利息等,最后勒索。
当然,多数受害者不会接受这种借贷和还款方式,毕竟他们以为只是审核资料,也不想和大耳窿有任何借贷交易。
但是,不法分子不会轻易取消交易,并以各种借口,如取消交易费用、毁约费用等要受害者赔偿数倍费用。
很多受害者以为付了钱就可以告一段落,岂料这才是噩梦的开始。
不法分子开始以汇款时间已过、银行户口被冻结等理由,继续要求受害者汇款。
如果受害者不照办,不法分子就会恐吓受害者,表示会到受害者住家纵火、泼漆等。
就算受害者汇款了事,不法分子又会有新的借口和理由要求汇款,不然又是一番恐吓,如此循环,有些受害者汇款额从数千令吉至数十万令吉。
根据警方的说法,这些不法分子多数把基地设在国外,由于我国警方在国外无执法权,无法到国外拘捕这些不法分子。
至于上门纵火的跑腿,就算被拘捕,也无法提供“老板”的讯息,因为他们是经由网络接下工作,只需拍下干案过程,并发送给“老板”就可得到工资。
我国法律对这类蓄意破坏罪,只能判以数百至数千令吉罚款,或坐牢数个星期。
因此,这些跑腿被罚款或出狱后,继续被不法分子利用,导致此类恐吓事件一再发生。
试想,虽然无法抓到首脑,但如果修改刑罚,这些跑腿一旦被捕会被判处坐牢数年和鞭刑,他们自然会害怕,从而减低这类事件发生。
我希望联邦政府各机构,重视我国日益猖獗的诈骗勒索,并修改现有法令加重刑罚,以及下令各执法单位更加严厉执法,大大减低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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