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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27pm 01/12/2024

诈骗

女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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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官員指涉詐騙洗黑錢 騙走女教師24萬令吉

假官员指涉诈骗洗黑钱   骗走女教师24万令吉
不法分子冒充官員致電女教師,指她涉及詐騙及洗黑錢,騙走24萬令吉。(警方提供)

(新山1日訊)不法分子冒充國家金融罪案中心(NFCC)官員來電,指女教師涉及詐騙及洗黑錢。女教師不疑有詐,按照指示將存款轉入對方提供的銀行戶頭,被騙走24萬3000令吉。

斯里阿南警區主任蘇海米今日在文告中披露,39歲受害人是於11月5日接獲一同來電,對方自稱是國家金融罪案中心官員,指她涉及詐騙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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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為了取得受害人的信任,電話隨後被轉給一名“砂拉越警局警官”,對方告知受害人涉嫌進行洗黑錢活動,並要求她將銀行存款轉入另一個銀行戶頭,方便他們進行審查,以還她清白。

“受害人不疑有詐,在11月5日至29日期間,通過提款機將24萬3000令吉,分9次轉入對方提供的2個銀行戶頭。由於對方一再強迫受害人繼續付款,受害人才驚覺自己被詐騙,於是向警方報案。”

蘇海米指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0(詐騙)條文調查此案,在此條文下罪成者可被判最低1年、最高10年監禁,鞭刑及罰款。

他說,警方也將援引刑事法典第424(不誠實或欺詐轉移或隱瞞財產)條文,調查案件是否涉及“錢騾戶口”;在此條文下罪成,可被判最少5000令吉、最高10萬令吉罰款,或監禁6個月至7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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