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9日訊)223人因涉嫌欺詐或充當錢騾被新加坡警方調查,涉案總額逾658萬元 (新元,下同;約2177萬9865令吉)。
《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警察部隊今日發文告說,當地商業事務局聯合7大警署於11月15日至28日,展開為期兩週的全島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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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表示,有147名男子和76名女子因涉及欺詐或充當錢騾,目前正在協助警方調查,他們的年齡介於16歲至80歲。
文告指出,被查的223人相信涉及超過1100起詐騙案,詐騙類型包括:電子商務、求職、冒充朋友、投資、網絡愛情、冒充政府官員等騙案。
這些嫌犯可能面對欺詐、洗錢或無執照提供付款服務的罪名。
根據新加坡法律,欺詐一旦罪成,可面臨最長10年監禁和罰款;洗錢一旦罪成,可面臨最長10年監禁,或最高50萬元(約165萬5005令吉)罰款,或兩者兼施;無執照提供付款服務若罪成,可面對最長3年監禁,或最高12萬5000元(約41萬3751令吉)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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