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8日訊)涉嫌於2月前在住家強姦女中學生的電訊技工,今日在麻坡地庭面對兩項強姦控狀,惟他否認有罪,獲准以1萬6000令吉保外侯審,案展12月24日過堂。
與此同時,麻坡第二地庭法官莎雅妮諭令被告,在保外期間不可干擾受害人和證人,每月須向昔加末警局報到一次。
ADVERTISEMENT
來自昔加末的22歲被告米查古再利,是於本月25日受害人的父親向警方報案後落網。
兩項控狀分別指被告在2024年9月某天的凌晨1時,以及10月某天晚上11時至凌晨2時,在昔加末甘榜登雅的住家強姦一名年僅14歲的女中學生,牴觸刑事法典第376(1)(強姦)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監禁和鞭笞。
此案的主控官是丹尼爾副檢察司,被告尚未委託律師出庭辯護。
案情顯示,被告與受害人通過交友網站認識,兩人經常出外兜風,並發展成男女朋友。
事發當天,被告攜帶受害人返家過夜,並在凌晨時分與受害人發生性關係,一個月後再次在同一地點性侵受害人。
受害人把遭遇告訴同學,校方獲悉事件後通知受害人家長,受害人也在父親陪同下,於本月25日向昔加末警方報案及到醫院接受檢查。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