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7日訊)47歲男子看上21歲女銷售員想談父女戀,遭拒後仍糾纏,把女方帶到公寓單位裡,把她困房中強迫她“帶感情”與他接吻,結果女方慘遭舌吻和非禮,最後聲淚俱下才脫困。
《新明日報》報道,這起事件於2021年5月17日下午1時42分至3時31分間,在裕廊西島景路的一間公寓單位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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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現年51歲的梁偉寬(譯音),他面對一項動粗非禮的控狀。受害者是一名馬來西亞籍女銷售員,案發時21歲。為保護受害者,法官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會洩露受害女子身份的資料。
案情顯示,被告於2021年5月到受害者的工作場所詢問有關購買住家電器事宜,從中得到她的聯絡方式。
被告對受害者感興趣,傳簡訊約她吃飯,但受害者表明已有男友,拒絕了被告。
案發當天早上11時45分,被告又打電話給受害者,堅持要和她見面吃飯。受害者想當面拒絕被告,希望他能死心,於是答應見面。
由於當時處於冠病疫情期間,無法堂食,被告於是將受害者帶到事發公寓單位裡。
被告假借參觀之名,將受害者帶入其中一間房間裡,然後將她困在床腳和牆壁間。被告起初抓著受害者的手,之後把自己的雙手放在受害者大腿和腰部間遊移,接著非禮她胸部。
被告告訴受害者,說想與她做愛。受害者不肯,但無法逃走。
被告後來表示,只要受害者肯給他一個浪漫的吻,便會放她走。受害者妥協,吻了被告後起身想離開,但被告抓著她,要她吻至少10秒,而且要帶感情。
被告接著舌吻受害者,並再度非禮受害者胸部。被告叫受害者不要反抗,說自己休假,想好好享受。
說完,被告又強吻受害者的脖子,還非禮她的胸部和臀部。
受害者哭求被告放她一馬後,被告才肯讓她走。被告將受害者送到公寓入口,併為她支付14元(新幣,約46令吉)私召車車資。
被告昨天認罪,案展下個月9日下判。
女子留陰影 辭工回鄉
女銷售員在回家路上以視訊方式,哭著跟母親說自己被非禮,並因留下陰影而辭職回國。
控方表示,被告在非禮受害者時使用暴力,受害人在回家路上以視訊方式,哭著跟母親說自己被非禮。
受害者在經理的建議下報警,她因這起事件留下陰影,案發一個月後提交辭呈返回大馬。
控方陳詞時懇求法官判被告坐牢12個月及鞭笞兩下,不過被告年過50歲,所以控方要求法官判被告多坐牢一個月代替鞭刑。
男子求情揭育有兩孩
育有兩孩子的男子求情稱,只是要說服女銷售員當他的女友,一時衝動才會犯罪。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說,指被告做出愚蠢的行為,但過程中沒有濫用受害者的信任,也沒有證據顯示受害者受傷,或事件有對受害者造成精神傷害。
律師透露,被告被控上法庭後,一直承受精神壓力。被告有兩名孩子,其中一人是過動兒,也患閱讀障礙,明年要應付小六會考,因此懇請法官判被告坐牢7個月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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