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6日讯)4个月前纵火焚烧东甲县居本峇鲁一座兴都庙的巫裔工人,今日在法庭上认罪后,被判坐牢48个月及罚款1万令吉。
现年32岁的被告莫哈末尼占面对一项蓄意纵火烧屋的指控,他认罪后请求地庭法官娜丽曼轻判,以便照顾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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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7月15日凌晨3时30分,放火烧毁东甲县居本峇鲁的一座兴都庙,抵触刑事法典第436(蓄意纵火烧屋)条文,罪成可面对最高20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情显示,事发当天警方接获公众投报,指上述兴都庙遭不明人士纵火。
警方调查后发现被告于案发当天,从距离事发地点不远的家中带来柴油泼向兴都庙,随后纵火,导致兴都庙被烧毁。
当时公众发现兴都庙发生火警,急忙拨打紧急电话求助,警方也在案发当天将被告逮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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