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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柔佛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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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6:43pm 26/11/2024

纵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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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纵火焚烧兴都庙 巫男坐牢2年罚款1万

(已签发)柔:承认纵火焚烧兴都庙   巫男坐牢2年罚款1万
莫哈末尼占(右二)纵火焚烧兴都庙,被判坐牢48个月及罚款1万令吉。(郑永才摄)

(麻坡26日讯)4个月前焚烧东甲县一座的巫裔工人,今日在法庭上认罪后,被判坐牢48个月及罚款1万令吉。

现年32岁的被告莫哈末尼占面对一项蓄意纵火烧屋的指控,他认罪后请求地庭法官娜丽曼轻判,以便照顾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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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7月15日凌晨3时30分,放火烧毁东甲县居本峇鲁的一座兴都庙,抵触刑事法典第436(蓄意纵火烧屋)条文,罪成可面对最高20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情显示,事发当天警方接获公众投报,指上述兴都庙遭不明人士纵火。 

警方调查后发现被告于案发当天,从距离事发地点不远的家中带来柴油泼向兴都庙,随后纵火,导致兴都庙被烧毁。

当时公众发现兴都庙发生火警,急忙拨打紧急电话求助,警方也在案发当天将被告逮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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