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2日訊)不滿當鋪開價太低,要典當金鍊的清潔嫂偶遇兩男,欲把金鍊轉賣給兩人,豈料兩人卻一唱一和,轉眼偷走了價值1190元(新幣,下同;約3945令吉)的金鍊。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是47歲的李榮忠,他面對6項控狀,昨日承認其中3項包括偷竊、蓄意傷人以及持有危險武器的罪行,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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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揭露,今年6月9日下午12時35分,一名61歲的清潔阿嫂到新加坡巴耶利峇地鐵站附近的當鋪,有意將自己價值1190元的金項鍊拿去典當。
當時,被告和剛認識兩週的莫哈末迦法(50歲)也在同一家當鋪購買首飾。
由於清潔阿嫂不滿當鋪開出的價格,便問被告和莫哈末迦法是否有意買下她的金項鍊。
為了鑑定項鍊的真偽,雙方一同到一家購物中心的一家金店去。
法官判10個月加6下鞭刑
確認項鍊是真金後,3人走出金店,並談妥交易價格。
被告接著跟阿嫂討論如何付款,過程中阿嫂已把金項鍊交給莫哈末迦法。
此時,被告示意讓莫哈末迦法拿著金項鍊先走,莫哈末迦法便趁阿嫂忙著幫被告用手機轉賬時離開。
當阿嫂發現莫哈末迦法不見時,被告則謊稱他或許上了廁所。
等不到莫哈末迦法回來,阿嫂又問被告莫哈末迦法在哪裡,被告只說自己不久前才認識迦法,隨後沒付款就離開。
莫哈末迦法事後以570元(約1889令吉)把金項鍊當了。
案情揭露,被告是在假釋期間犯罪,被捕後不得保釋,還押至今。
被告前科累累,2021年就因搶劫被判監加鞭刑,如今又犯下同類罪行,控方因此促請法官判他坐牢10到13個月、打鞭6下。
法官最終判被告坐牢10個月以及接受6下鞭刑。
由於他在假釋期間犯案,還得多坐27天的牢。(人名音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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