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2日讯)一名越南籍酒廊表演女艺人在工作准证到期后,为了能继续在新加坡工作和念书,前后付3万元(新币,下同;约9万9000令吉)给同乡安排她假结婚,结果在罪行揭发后,被判坐牢半年。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32岁的潘氏庄(译音),她面对一项抵触移民法令的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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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显示,被告在去年9月10日持工作准证在一家酒廊当表演艺人。她在准证到期之前,于今年2月与一名同乡闲聊时,表示打算继续在新加坡工作和念书。
同乡于是建议被告与新加坡男子假结婚,婚后丈夫可为被告申请长期探访准证,不过代价不菲。
同乡表示,被告在结婚的第一年要支付一笔3万5000元的费用(约11万5500令吉),第二和第三年各支付1万8000元(约5万9400令吉)。
不仅如此,被告在婚后每月需支付1500元费用(约4950令吉),为期3年。被告在成功申请到长期探访准证后,也要支付7000元(约2万3100令吉)的费用。
被告接受同乡的建议,并在今年3月29日与一名30岁的本地男子,在金沙一家餐馆注册结婚。
被告也给两名证婚人各1000元(约3300令吉)酬劳。男子与被告结婚后,拿了2000元的酬劳。(约6600令吉)
被告与男子婚后没有同住,但同乡指示被告要将一些个人物品放在男子家中,也要不时打电话给男子,维持婚姻的假象。
今年5月31日,被告尝试申请长期探访准证,但不成功。
‘结婚’才数月 没钱支付想‘离婚’
被告前后给了同乡3万元,她觉得自己没有能力继续支付费用,于是告诉同乡说想要离婚,但还没成功就落网。
针对被告在今年5月底表示想结束假婚姻,同乡表示,被告才结婚几个月,建议被告撑到一年才申请离婚。
没想到,被告在今年6月20日就被当局逮捕。法庭文件没有说明,被告的罪行是如何被揭发。
假结婚对象竟是同乡前夫
控状显示,被告和同乡都和同一名狮城男子假结婚。
据控状显示,被告丈夫吴正峰(31岁)与被告同乡梁家玲(25岁)在去年4月3日假结婚。
吴正峰当时赚取1万1000元好处。他后来在今年3月29日与被告假结婚,事后与梁家玲一同被控上法庭。
梁家玲面对两项抵触移民法令的控状,案展下个月18日进行审前会议。
吴正峰则面对抵触14项移民法令以及一项滥用电脑法令的控状,案件于下个月2日过堂。
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发言人表示,当局严厉看待那些进行或协助他人假结婚,试图绕过系统取得移民设施和便利的人士,必定会继续对假结婚人士和中介采取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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