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1日訊)23歲國大生疑效仿國外環保團體“輪胎毀滅者”,涉嫌在多層停車場將5輛車子的輪胎放氣,遭警方逮捕。
《新明日報》報道,新加坡警方發出文告指出,警方在前天中午12時50分接獲一起發生在兀蘭14通道多層停車場的惡作劇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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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車主發現,車子的4個輪胎被人放氣,擋風玻璃上則夾著一張傳單。
初步調查顯示,附近至少還有4輛車遭到類似破壞。
警方通過進一步調查和調閱監視器畫面,警員確認了男子身份,並在接獲報案8小時內逮捕他。
據瞭解,被捕的是23歲男子,是一名國大學生。
報道指出,放在汽車上的傳單,內容相信與環保相關。
網上昨晚也流傳出放在擋風鏡上的傳單照片,傳單寫著:“請注意,你的排氣管致命。你會生氣,但不要太介意,不是因為你,而是你的車”。
內容也說明,之所以這樣做(將輪胎放氣)是因為車子對其他人造成嚴重後果。傳單最後還附上了網址和團體名稱“輪胎毀滅者”。
國外媒體也曾報道多起類似事件,但這次相信是新加坡首次發生的案例。(人名譯音)
環保網7步驟教放氣
記者輾轉找到環保團體“輪胎毀滅者”的網站,發現網站上不僅教導如何讓輪胎放氣,還要求支持者事後匿名通知媒體,達到宣傳效果。
根據網站內容,這是由國外氣候活動群體發起的活動,網站上還列出七大步驟教人如何為輪胎放氣、放傳單、匿名通知媒體等。
另外,網站上還指導支持者可以先用腳踏車練習,並提供貼士,說明應該避開殘疾人士使用的車子、迷你巴士和普通大小的車子。
停車場犯案 今早被控
被告謝易龍(譯音,Chia Yit Loong)今早穿著藍色上衣和戴著黑框眼鏡,通過視訊面控。
根據控狀,他被指在11月19日早上10時到中午12時之間,在兀蘭14通道的第517A和519A的多層停車場犯案,將汽車輪胎洩氣,並把一張傳單夾在擋風玻璃鏡上。
根據條文,公共滋擾若罪成,可面對坐牢最長3個月,或罰款不超過2000新元(約7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控方要求展期以做進一步調查,並指被告或面對更多控狀。
被告的代表律師在庭上指出,被告是國大學生,目前是學校的考試期,因此要求案件展期至考試結束。他說,被告的父母今早也出庭,會保釋被告。
法官下令案件展期至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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