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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柔佛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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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6:53pm 20/11/2024

违建

被控

杂货店

企图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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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图贿赂

雜貨店員 企圖賄賂市廳官員被控

(新山20日訊)雜貨店涉在五腳基放置障礙物及違建,其印度籍店員為了避免遭取締,企圖賄賂市政廳執法官員1000令吉,今日上法庭。

馬來文日報《陽光日報》報道,根據控狀,被告卡拉亞卡仁迪(40歲)案發時是士姑來東方花園一家雜貨店的店員,他被控於2023年9月26日,賄賂依斯干達公主城市政廳執法組官員1000令吉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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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狀指出,被告這麼做是為了避免其雜貨店遭取締,該雜貨店在未經依城市政廳允許下,在商店五腳基放置障礙物及建設永久的洗手盆,因此違反1974年道路、溝渠及建築物法令(133法令)。

被告企圖賄賂的行為已觸犯2009年反貪汙委員會法令第17(b)(企圖行賄)條文,並且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條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長20年及罰款1萬令吉或賄款的5倍,視何者為高。

本案主控官是法扎麗珊,被告代表律師是莫哈末法依祖丁。

被告卡拉亞卡仁迪今日在庭上聆聽通譯員念出控狀後,表示不認罪。

法扎麗珊在庭上指出,被告觸犯的法令條文不允准被告保外候審,但可交由法庭裁決是否允准。

被告代表律師要求法庭允准被告以最低的保釋金額保外候審,並表示被告目前僅在一家食肆工作,月薪是1500令吉。

承審法官拿督阿末卡瑪阿里芬裁決,不允准被告保外候審,並將案件擇定宇12月4日過堂,以提呈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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