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0日訊)麻坡毒品罪案調查組警員根據情報,在麻坡武吉德烈甘榜德敏突擊一輛汽車,逮捕3名涉嫌販運11.5公斤大麻的男子,並起獲1把葛洛克手槍及15枚子彈。
落網的嫌犯年齡介於32歲至40歲,包括2名馬來男子及1名緬甸籍男子。其中主嫌犯是名技術人員,擁有6項刑事前科及5項毒品前科,另2人無業;3人的尿檢皆對不同毒品呈陽性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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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是於11月16日晚上約10時30分展開行動,當時3名嫌犯坐在一輛停在路邊的第二國產車內。警方從車內搜出11包總重量達11.5公斤疑似大麻的毒品,並在一個揹包裡發現1把手槍及子彈。
麻坡警區主任拉益慕克里茲今早召開新聞發佈會時表示,有關毒品及手槍相信源自鄰國,由3名嫌犯從吉蘭丹的“老鼠路”帶入我國,再運到麻坡地區。
他表示,初步調查顯示,3名嫌犯自2、3個月前開始活躍於販運毒品,3人已於落網次日被延扣7天,直到11月23日,以協助調查。
警方同時充公嫌犯駕駛的第二國產車,加上大麻及手槍,充公物品總值達8萬令吉。
拉益慕克里茲補充,起獲的大麻每公斤市價約3500令吉,11.5公斤可供3500名吸毒者使用,至於第二國產車則是嫌犯租用的。
“警方援引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條文調查此案,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終身監禁及不少過12下鞭刑。”
他表示,警方也援引1971年軍火(增刑)法令第8條文進行調查,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14年及鞭笞不少於6下。
他呼籲公眾提供任何犯罪情報予警方,同時強調警方會繼續嚴厲打擊販運毒品活動。
與會者包括麻坡警區副主任艾迪爾、麻坡毒品罪案調查組主任傑文德蘭、毒品罪案調查組警員裡扎、阿蜜拉及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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