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日訊)六名腳車騎士被控在烏節路一帶危險騎行,還拍攝了在車輛間穿梭和特技表演的視頻,於昨日就藐視騎行規則認罪。鑑於他們年紀尚輕,法庭下令提呈緩刑監視報告。
《8視界新聞網》報道,這批腳車騎士包括19歲的諾丁尼(Ahmad Noordinie Mohamed Noorshah)和伊爾凡(Muhammad Irfan Muhamad Noor),以及20歲的穆海迪(Muhaidy Marhady)和阿立尤(Muhammad Aliyul Qadry Mohamad Raz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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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兒童和青少年法》,其餘兩名騎士的姓名不能公開,因為他們在犯案時只有17歲。
這起事件發生在今年5月10日晚上11時許,警方接獲熱線舉報,指有一群腳車騎士在烏節路上危險騎行。
副檢察官侯忠瑞(譯音,英文名:Huo Jiongrui)指出,被告於事發當晚早些時候在武吉班讓地鐵站與其他三名身份不詳者會合,隨後沿著武吉知馬路、史蒂芬路、烏節路、老巴剎一直騎到裕廊,直到凌晨4時許才散去。
在烏節路時,其中一名17歲少年把手從車把上移開,拿著手機錄下了這群人的視頻。他把這段視頻發給了阿立尤,後者把它上載到社交平臺TikTok 。
根據視頻,諾丁尼兩次在騎車時抬起前輪離地,阿立尤雙手脫離車把,其中幾人在道路的第二和第三車道上騎車。
阿立尤和一名17歲的騎士在停靠的車輛之間騎行。後者當時拿著手機拍攝視頻。
視頻還拍到這些騎士在交通燈的黃格內停下的畫面。
阿立尤面對四項指控,是六人當中最多的。他就沒有遵守騎腳車秩序和罔顧他人安全、沒有靠在最左邊的車道騎行、沒有佩戴適合的頭盔,以及沒有為腳車安裝剎車器等控狀表示認罪。
拍攝視頻的17歲少年承認了所有三項指控。被控在車道上騎行時使用手機、沒有靠在最左邊的車道騎行,以及沒有秩序地騎腳車,罔顧他人安全。
其他人分別承認了兩項指控。他們都承認沒有靠道路左側騎車。
諾丁尼還就沒有按秩序騎車進行甩尾動作認罪。伊爾凡承認單手騎車。第二名17歲騎士就在第三車道騎車時超越了其他騎士表示認罪。穆海迪則承認沒有佩戴頭盔。
案件延展至2025年1月9日下判。
法官預計屆時把緩刑監視報告納入考量再進行判決。
沒有靠在最左邊車道騎行、沒遵守秩序騎腳車、沒有安裝剎車器,以及沒有佩戴適合的頭盔的罪名一旦成立,犯罪者可被判坐牢最長三年或罰款最高1000元(新幣,下同;約3337令吉),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將面臨雙倍的監禁和罰款。
而騎行時使用手機的罪名一旦成立,犯罪者可被判監禁最長六個月或罰款最高1000元,或兩者兼施。重犯者處罰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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