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6日訊)一名婦女開車進大馬時走錯道,在長堤遭輔警攔截要求她調頭,但她先後掏出令吉和新元當“封口費”,昨日因行賄被判監3周。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王喜平(42歲,音譯)承認牴觸一項防止貪汙法令的控狀。
ADVERTISEMENT
根據案情,被告經常從兀蘭關卡開車到新山。今年7月17日,她載著一名來自中國的友人要到新山。
該名友人從未到訪過馬來西亞,於是被告決定帶他到新山閒逛,順便領取她的體檢報告。
兩人在早晨10時50分通過兀蘭關卡,但6分鐘後,一名輔警發現被告在羅裡和巴士的專用通道行駛,上前攔截她的車子,要求她搖下車窗。
這名輔警受聘於移民與關卡局,負責取締違反交通規則的車輛,包括在羅裡和巴士通道上行駛的司機,並會要求他們返回兀蘭關卡重新排隊,用正確的車道行駛。
當時,輔警通知被告,不能在該通道行駛,要求她調頭,重新用車輛專用通道前往大馬。
被告非但沒有遵守,還從手提包取出50令吉(約15新元),請求對方讓她繼續往前開,輔警立即拒絕,要求她上繳護照。
被告聽聞後,從手提包拿出護照,同時又拿出多一張50新元(約166令吉)。她把護照交給輔警後,雙手拿著這兩張鈔票請求輔警收下錢,希望對方通融讓她繼續通關,還稱她需要去醫院。
輔警嚴厲拒絕被告,明確指明她行賄是錯誤的,而整個過程被輔警的隨身攝錄機(body-worncamera)拍下。
輔警事後舉報被告,她也因此在同天上午11時30分於兀蘭關卡被捕。
控方指出,被告兩度向輔警行賄,第一次行賄被拒後,不僅增加了行賄數額,還試圖讓對方收下賄賂,要求法官判她入獄3到4周。
法官下判時說,向執法人員行賄是嚴重的罪行。
稱一時心急才遞錢 誤以為輔警是大馬人
被告稱誤以為輔警是大馬警員,一時心急才遞錢。
案件還未審理時,被告便說她英文不好,以為對方是馬來西亞警員,誤以為對方要更多錢,內心著急才會把錢遞給對方。
法官詢問,當時她是否還在新加坡,被告則說當時已經過了關卡,在長堤上行駛,看到對方又是馬來人,所以誤以為對方是馬來西亞警員。
控方也澄清,被告雖然已經通關,但她行賄時還在新加坡領土範圍內,也指被告的說法不能當做辯解。
稱要照顧4孩 昨抱寶寶出庭
被告求情時說,有4名小孩,昨天還抱著一名寶寶出庭。
被告稱她最小的孩子還不到一歲,雖然有保姆,依舊需要她的照顧。
她也指丈夫忙於生意,近期不會回來新加坡,加上目前是學校假期,孩子更需要她,因此懇求法官輕判。
法官最後批准讓她展期到11月18日開始服刑。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