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5日訊)資深前藝人黃奕良駕駛貨車行駛出支路時未停下,撞上腳車導致騎士受重傷,被判罰款3000元(新幣,下同;約9997令吉),以及吊銷各級駕照5年。
《聯合早報》報道,現年63歲的黃奕良面對一項牴觸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他今日在國家法院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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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車禍發生在2023年9月20日晚上8時22分,地點是進入武吉知馬路的加文納路支路、朝往實龍崗路方向的路段,共有4條車道。受傷的腳車騎士是一名27歲男子。
案情顯示,根據被告的行車記錄器畫面,傷者當時在最左邊的車道騎行。當黃奕良駕駛貨車駛出加文納路的支路時,並沒有停下,導致貨車的左前方撞上傷者。
傷者隨後被送往陳篤生醫院治療,他蒙受的傷勢包括右手肘的橈骨頭輕度移位骨折、淤腫和手肘外側擦傷等。他在同日出院後,拿了50天住院假休養。
控方指出,黃奕良在從支路行駛至主道路時沒有停下讓路,釀成車禍導致受害人蒙受輕度移位骨折,因此促請法官判他罰款3000元至4000元,以及吊銷各類駕照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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