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15日訊)涉及易華仁案的新加坡酒店及地產大亨王明星獲准出國後已按時回國,案件於今日在國家法院進行簡短審前會議後,案件展期到2025年1月3日再次進行審前會議。
《8視界新聞網》報道,現年78歲的王明星,於今年10月4日被控兩項罪狀,一項指他教唆新加坡前交通部長易華仁犯罪牴觸刑事法典第165節條文,另一項則是指他妨礙司法公正。
ADVERTISEMENT
他過後於10月30日申請出國求醫和公幹,最終獲准再把擔保金額增加到160萬元(新幣,下同;約532萬6672令吉)的情況下出國一個多星期。
根據律師,王明星的行程包括前往英國倫敦,之後到美國的波士頓求醫。離開波士頓後,王明星還前往西班牙南海岸的英國海外領土直布羅陀,以及在西班牙參加一些商業活動。
他的回國日期定在11月9日。
案件今早如期在國家法院進行第一輪的審前會議,國家法院刑事案件入稟和管理系統(ICMS)顯示,辯方如要作出任何陳詞,必須在11月29日之前提呈,而控方則要在12月20日之前作出回應。
案件展期到明年1月3日再次進行審前會議,王明星繼續獲准以80萬元保釋在外。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