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15日讯)涉及易华仁案的新加坡酒店及地产大亨王明星获准出国后已按时回国,案件于今日在国家法院进行简短审前会议后,案件展期到2025年1月3日再次进行审前会议。
《8视界新闻网》报道,现年78岁的王明星,于今年10月4日被控两项罪状,一项指他教唆新加坡前交通部长易华仁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165节条文,另一项则是指他妨碍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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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过后于10月30日申请出国求医和公干,最终获准再把担保金额增加到160万元(新币,下同;约532万6672令吉)的情况下出国一个多星期。
根据律师,王明星的行程包括前往英国伦敦,之后到美国的波士顿求医。离开波士顿后,王明星还前往西班牙南海岸的英国海外领土直布罗陀,以及在西班牙参加一些商业活动。
他的回国日期定在11月9日。
案件今早如期在国家法院进行第一轮的审前会议,国家法院刑事案件入禀和管理系统(ICMS)显示,辩方如要作出任何陈词,必须在11月29日之前提呈,而控方则要在12月20日之前作出回应。
案件展期到明年1月3日再次进行审前会议,王明星继续获准以80万元保释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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