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1日訊)涉報假案引警察到場,遭通緝的42歲男子還用自制“火槍”襲擊警員,後遭警開槍擊中,男子因此被控企圖謀殺。
《新明日報》報道,這起事件發生於11月8日清晨6時許。被告王勝賢(42歲)在白沙公園的觀鳥塔手持武器意圖攻擊他人,過後被警員開槍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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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左前臂和腹部中彈,在清醒情況下送院,並於11月9日在醫院被控一項企圖謀殺罪。
根據控狀,被告在清晨6時26分至28分間,在白沙公園的紅樹木棧道上,使用自制的“噴火器”向一名助理警監噴火,有意圖造成警員身亡。該名警員在事件中受傷,但控狀並未列出詳細傷勢。
警方早前召開記者會披露,被告涉嫌報假案稱有女子坐在白沙公園高塔的塔頂邊緣,誘導警方到場。警員到達在四周搜查,於附近涼亭發現被告。
被告朝警員噴火後,警員們拔槍要求他放下自制武器,但被告拒絕且繼續逼近警員。由於安全受到威脅,一名30歲的警員開槍擊中被告的左前臂和腹部,隨之將他逮捕送院。
這起案件展期到本月29日過堂。一旦企圖謀殺罪成,被告可面對終身監禁或最長20年監禁以及罰款和鞭刑。
被告也涉打斷別人鼻樑
被告也涉嫌在淡濱尼餐廳揮拳打斷別人鼻樑被控。
被告早前被控一項蓄意重傷他人,以及一項牴觸防止騷擾法令的控罪,但他未出庭面控,法庭於今年11月6日發出通緝令。
控狀顯示,被告去年9月8日晚上8時許,在淡濱尼世紀廣場的一家餐廳朝一名男子比中指,還揮拳打了對方的臉,導致他的鼻子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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