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6日訊)4歲女童今年初在裡峇峇利路一帶過馬路被車撞死,當時負責接她回家的女傭今天被控。
《8視界新聞網》報道,32歲的印尼籍被告麗雅娜依娃(音譯)是在魯莽行事造成嚴重傷害的罪名下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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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狀指她在今年1月23日下午4時58分,在裡峇峇利路一帶的因士迪申山帶著4歲的Zara Mei Orlic過馬路時,沒有牽著她的手。女童因此跑過馬路,被車撞倒且身受重傷。
根據早前報道,女童送院後傷重不治。研訊揭露,她的死因是頭部受傷。
被告在庭上表示打算聘請律師;法官建議她通過刑事法律援助計劃(CLAS)求助,案件展延至11月13日過堂。
魯莽行事造成嚴重傷害的最高刑罰是監禁長達4年,或罰款高達1萬新元(3.3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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