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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柔佛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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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6:36pm 05/1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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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親女兒“露寶” 華裔小販監8年打鞭2下

*已签发* 柔:向亲女儿“露宝” 华裔小贩被判坐牢8年及打鞭2下
被告(左)在麻坡地庭被判刑後,由警員帶離法庭。(鄭永才攝)

(麻坡5日訊)華裔水果小販於2星期前向14歲的親生女兒“露寶”,認罪後被判坐牢8年及打鞭2下,刑期由被捕日算起。

52歲的被告被控於今年10月20日晚上8時,在峇株巴轄的住家向親生女兒“露寶”,牴觸2017年兒童性侵法令第15(a)(i)項(非肢體性侵)條文及同一法令第16(1)項(可信任人性侵)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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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罪成,在非肢體性侵罪下,最高可被判坐牢10年及罰款不超過2萬令吉;被可信任人性侵罪則可被判最高5年監禁及打鞭不少過2下。

麻坡第一地庭法官莎雅妮聆聽主控官丹尼爾副檢察司及被告的陳述後,宣判被告的兩項罪名成立,分別坐牢6年和2年及打鞭2下,刑期分開執行。

案情顯示,被告於事發當天趁著受害人從住家廁所出來時,衝向前去向受害人“露寶”,並摸撫自己的下體。

當時,被告的妻子及另一名女兒正用餐,兩人同時目睹被告的行為,而被告則若無其事地繞過她們回到客廳。

根據警方的調查顯示,類似事件經常發生,讓受害人與妹妹感到不適。

受害人在事後向峇株巴轄警方報案,被告則在永平被警方逮捕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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