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日訊)新加坡一名公眾以現金支付送餐員餐費後,送餐員之後沒找錢並搞失蹤,而相關送餐平臺因送餐員違反公司行為準則,已立即停止與對方的合作。
《8視界新聞網》報道,不願透露姓名的事主透露,日前通過送餐平臺點了一份16元(新幣,下同;約53令吉)的快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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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他的手機未與電子付款方式綁定,所以選擇現金付款。
“我當時只有100元(約331令吉),那名送餐員說,換好錢給我送過來(找錢給她),結果他現在已無消息了。”
送餐平臺發言人回覆《8視界新聞網》時表示,公司經徹查,已確認有關送餐員違反公司的行為準則,並立即結束與對方的夥伴關係。
發言人說,這是單一事件,並不反映大多數遵從行為準則的配送合作伙伴保持的誠信和專業。
與此同時,事主向《8視界新聞網》透露,事後已經獲得有關送餐平臺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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