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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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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6:29pm 31/1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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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態度不佳”為由扣押金 青年不解民宿公寓管理層做法

**已签发**柔:以“态度不佳”为由扣押金,青年不解民宿公寓管理层做法
蘇先生聲稱接獲管理層以“態度不佳”為由扣押他住民宿的200令吉訂金。(蘇先生提供)

(新山31日訊)青年㩦父母到新山進行2天1夜遊,併入住一個單位的。期間因退租時與公寓管理層發生不愉快事件,遭當局以“態度不佳”為由扣押200令吉押金,讓青年感到不解。

事主蘇先生說,他已決定將案件帶到消費人仲裁庭審理,但另一邊廂,他也希望藉自己的經歷提醒其他消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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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事件是在9月6日發生。

來自吉隆坡的投訴人蘇先生指出,他和家人是在9月5日飛抵士乃機場,過後在民宿住了一晚,當時一切感覺都良好。

不過,翌日退房時,卻因為和公寓守衛發生了一些小爭執,一家人與公寓管理層過後都各自報了案。

他表示,之後,他和父母就回到吉隆坡,可是9月7日,他卻收到由公寓管理層名義發來的一張發票,以“態度不佳”為由(penalty of bad behaviour),扣押了他200令吉的押金,讓他覺得訝異。

他說,第一次看到這樣的理由,讓他不可置信,由於覺得事件的起因並非單方面的過錯,當局沒有理由扣押。

他也曾試圖要求國州議員給予協助,惟基於事件屬於私人糾紛,有關投訴皆不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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