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1日讯)青年㩦父母到新山进行2天1夜游,并入住一个公寓单位的民宿。期间因退租时与公寓管理层发生不愉快事件,遭当局以“态度不佳”为由扣押200令吉押金,让青年感到不解。
事主苏先生说,他已决定将案件带到消费人仲裁庭审理,但另一边厢,他也希望藉自己的经历提醒其他消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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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事件是在9月6日发生。
来自吉隆坡的投诉人苏先生指出,他和家人是在9月5日飞抵士乃机场,过后在民宿住了一晚,当时一切感觉都良好。
不过,翌日退房时,却因为和公寓守卫发生了一些小争执,一家人与公寓管理层过后都各自报了案。
他表示,之后,他和父母就回到吉隆坡,可是9月7日,他却收到由公寓管理层名义发来的一张发票,以“态度不佳”为由(penalty of bad behaviour),扣押了他200令吉的押金,让他觉得讶异。
他说,第一次看到这样的理由,让他不可置信,由于觉得事件的起因并非单方面的过错,当局没有理由扣押。
他也曾试图要求国州议员给予协助,惟基于事件属于私人纠纷,有关投诉皆不获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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