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1日讯)保险公司职员离职谎称没拿公司信用卡,却在两天内刷了近3万新元(约10万令吉),因而被判坐牢4个月。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为44岁的劳尔,他昨日在法庭承认一项失信罪,指他在2023年11月3日和4日之间,盗刷公司信用卡2万9674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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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揭露,被告于2020年8月31日加入美国国际集团(AIG)APAC控股有限公司,管理IT法规合规事项以及内部审查,执行IT政策与标准等,月薪1万1084新元。
该公司于去年6月22日给予被告一张限额3万新元的公司信用卡,但规定不能用于个人开销,若是用了的话,就得在7天内付款并且通知公司。
被告于去年10月25日递交辞呈,公司5天后接受辞呈,11月3日是他工作的最后一天,必须归还所有公司的东西,包括信用卡。
离职当天,公司让被告归还信用卡,他却谎称从未拿过。随后,人事部拿出证明,指公司曾于10月21日批准过被告一笔7新元6角5分花费,他才称会去找出信用卡,并于11月6日归还。
公司于11月3日申请取消该信用卡,但银行需要两个工作日处理,结果取消时,才发现11月3日和4日共有27个未经授权的消费,总金额为2万9674新元。
不仅如此,被告离职后,还曾于11月7日企图将信用卡的限额从3万新元提高到5万新元,以及把账单地址改为自己的住家地址。由于公司已申请取消信用卡,被告的申请没有通过。
称出国狂欢花多了 刷卡抵债
接受调查时,被告称自己在2023年7月到10月之间,开始和朋友常飞往雅加达狂欢,花的比赚的还多,用公司信用卡所刷的钱,都是偿还欠朋友的债。
他说,用公司信用卡为朋友订机票和酒店住宿抵债,为朋友的多元货币电子钱包和贝宝(PayPal)充值,以及为自己的Grab电子钱包充值。
控方指出,被告已做出全额赔偿,并称已将信用卡销毁。
主控官说,被告谎称没拿过信用卡,还擅自申请提高限额、更换账单地址等,促请法官判他三个半月到四个半月的监禁。
正办离婚争女 哭称“人生第一次犯错”
代表律师为被告求情时说,被告如今正在办离婚,在争取女儿的抚养权。律师也说,被告案发时并非公司高管,一时糊涂犯下的错误,恳求法官念他是初犯,考虑罚款。
法官说,被告失信的数额不小,根据判刑框架以及前例,都不可能给予罚款。
被告闻之庭上哽咽地说:“这是我这一生第一次犯错。”
他接着说,由于在办离婚,离婚后就得卖房子,若是坐牢,出来后不仅没了房子,连女儿都可能没了,希望法官能共情轻判。
法官沉思了许久,最终仍解释说自己没能因被告的个人处境给予罚款,判他坐牢4个月,但允许被告展延至11月13日开始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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