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1日訊)假好心“護花”,卻行偷窺之實。
南大學生毛遂自薦協助兩名女同學進入男廁如廁,自己卻走入隔間偷拍,被當場揭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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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李丁能(譯音,26歲)共面對2項偷窺、1項侮辱女性尊嚴和牴觸1項影片法令,他早前承認兩項控狀。受害者分別是現年21歲和22歲的女學生,她們都是被告的朋友。
案情顯示,2021年4月3日,3人和共同友人在大學宿舍中聚會,期間第一名受害者想要上廁所,但女廁太遠,她和朋友向男友人求助,讓她們使用男廁。
由於男廁需要用鑰匙打開,被告自告奮勇送她們去廁所。被告進入男廁後,確保沒人,才讓兩人進入廁所。
第一名受害者使用廁所時,另一名友人先行離開,被告趁機進入隔間,拿出手機放在隔間底下偷拍她。
當受害者坐在馬桶上,發現隔間底部有黑色物品,彎下身發現有一臺手機對著她,受害者嘗試搶走手機,但被告把手縮回來說道:“嘿!是我,是我的手機。”
受害者感到驚慌,事後報警處理。
警方事後逮捕被告,也搜查了他的家,扣查電子設備,發現被告手機擁有偷拍第二名受害者的兩段視頻。
控方指出,受害者的隱私被侵犯,被告也企圖掩飾偷拍行徑,要求法官嚴懲。
法官:阻嚇作用仍是主要考量
被告確診抑鬱症,雖適合強制性治療,但法官指阻嚇作用仍是主要考量,並指被告預謀犯案,利用友人對他的信任犯案,最終判他入獄8周。
法官也希望被告找到克服抑鬱症的方法,並能夠把這件事情放下,為了自己和疼愛及支持他的人,成為更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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