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30日讯)强行搂抱侄女不放,男子被控肢体性侵罪,认罪后被判坐牢5年和打鞭2下,刑期由10月27日被捕日算起。
麻坡第二地庭法官莎雅妮今日在庭上也谕令被告,在服刑期间须接受辅导,出狱后须接受警方监视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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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伊兰莫哈末诺(42岁,已婚),与12岁受害女童为伯伯与侄女关系,他们居住在昔加末巫罗加什新邦加美拉玛。
依据控状,指被告于今年10月21日晚上7时40分,在昔加末巫罗加什的住家,触摸12岁侄女的胸部、背部和臀部,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第14(a)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14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和鞭笞。
在今日的庭审过程中,主控官莱雅娜副检察司指出,被告是受害人的长辈,理应保护和疼爱受害人;为了维护公众利益,法庭应作出适当的判决,以警惕世人。
被告则以需负担妻子和3个孩子的生活为由,请求法官轻判。
案情指出,事发时,受害女童在客厅里滑手机,被告从房间走出来,她因害怕见到对方而躲藏在沙发后方。
当被告从屋外重新进入屋内时,躲藏在沙发后的受害人企图逃跑,被告趋前去由后方搂抱她,并触摸她的胸部,被告身体也和受害人的背部和臀部有接触。
由于不喜欢被告的行为,受害人拼命挣扎,大约5秒后,她被松开双手,随后跑回家把遭遇告诉母亲,并在母亲陪同下向昔加末警方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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