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4日訊)新加坡一名七旬伯申訴,當地一家商場的美容院職員指他眼袋鬆弛,見他肯掏900元(新幣,下同;約2965令吉)購買緊膚產品,再推銷2萬元(約6萬5905令吉)產品被拒後,竟把他晾在一旁,氣得阿伯不顧臉上塗有面膜,憤而離開。
但是,有關美容院否認指責,稱不會不為顧客洗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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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日報》日前報道,一名68歲老婦今年5月,在新加坡實龍崗一家商場遭美容院強硬推銷後,買下1200元(約3954令吉)護膚產品。
家人後來陪同老婦上門退款成功,但其間驚動警員到場調解。
新聞刊登後,另有公眾聯繫《新明日報》,指在同家美容院遭遇類似情況。
陳先生(77歲)說,他3月1日在上述商場經過一家美容院時,站在門口的職員熱情打招呼,極力邀請他進入店內,以便介紹適合的產品。
他進店後,便有數位職員先後圍上來,指他眼袋鬆弛,需要通過產品修復,隨後拿出一款護膚品,塗抹在他眼袋周圍,並讓他等10分鐘。
職員之後展示效果,還稱年長者可獲得折扣,原價1200元的產品,打折後只要900元。
“購買產品是我自願的,但沒想到她們得寸進尺,還繼續硬銷其他產品。”
付款900元后,職員表示可以贈送免費護膚療程,然後就在陳先生的臉上塗抹面膜類產品,期間又是輪番推銷。
陳先生指其中一人推薦的產品要價2萬元,他立即拒絕,不料對方不斷糾纏,一直降價到3000元(約9885令吉)。
“2萬元的東西可以減到3000元的話,那一開始就是漫天開價,而且這麼硬推銷讓人很不舒服。”
陳先生指店家見他堅持不買便藉口離開,然後把他晾在一邊。他想離開時,店員皆表示沒空幫忙,讓他進退兩難。
他越躺越氣,最後決定不再忍受,索性不顧臉上塗有產品,起身到附近廁所自行清洗。
另一方面,有關美容院受詢時說,為顧客洗臉是工作流程之一,並否認強硬推銷。
發言人說,該公司有7天無理由退款的規定,職員沒有理由硬銷,因為顧客可按規矩退款。
“客戶的購物體驗是首要考量,因此我們會及時並細心處理退款事宜。為確保客戶滿意產品和服務,收據都會加上退款事項。”
稱再光顧時“歷史重演”
發言人說,他們給足折扣,相信陳先生是滿意的,不料對方如今才提出反饋。
“顧客有所不滿,那為何再回來做療程,這前後存在矛盾。”
陳先生則說,因為職員說提供免費服務,所以兩週後再度光顧。
“店員看到我就說要提供免費服務,還說是因為感謝我之前的消費,然後把我帶進店內。”
他稱,怎料進店後歷史重演,店員在他敷面膜時不斷推銷,被拒後不願清洗,他只好離開,自行到公廁洗臉。
獅城消協:今年首10個月接6投訴
新加坡消費者協會主席楊益財說,截至本月21日,當局已接獲6起針對上述美容院的投訴,消費者普遍反映被施壓購買美容產品和服務,而該會正關注該公司。
根據新加坡消費者公平交易法令,當地業者通過施加不適當的壓力讓消費者進行交易,以佔消費者的便宜,是一種不公平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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