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轄23日訊)20歲男子涉嫌危險騎駛摩托車,包括在公路上表演蛇形矩陣(Zig-Zag)動作,今日被法庭判處100小時的社區服務。
根據《每日新聞》報道,如今在電訊公司工作的被告哈林尤索夫於去年2月12日凌晨2時,在居鑾路通往亞依淡19至20公里處,危險騎駛摩托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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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狀指出,被告在騎駛摩托車時,將下巴靠在摩托車儀表盤上,因而遭警方扣留,並由交警執法組展開調查。
他的行為觸犯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Akta 333)第43(1)條文(疏忽駕駛導致意外發生),在上述條文下,被告可被罰款最高1萬令吉,或監禁最高12個月。
被告在庭上認罪後,法官蘇海拉援引刑事程序法典293(1)(e)條文(593法案)發出諭令,判處他進行100小時的社區服務,為期一年。
法庭也設定了3項條件,即被告必須從諭令發佈起的兩個星期內,每月向社會福利局(JKM)官員報到。
此外,被告必須遵守社會福利局制定的社區服務活動時間表,並居住在指定地址。若被告搬家則需要通知社會福利局官員,否則被告將需要再次上庭。
案件的主控官為法拉瓦希達副檢察司,被告則由國家法律援助基金會的卡瑪魯裡芬諾丁代表。
在發出上述諭令前,法庭也聽取由峇株巴轄福利局助理官員法依扎所提交的被告的社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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