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8日讯)一名55岁男子14年前在夜店工作时,不满醉客一再闹事,称要“给他一个教训”,竟拿刀狠捅他的大腿两刀,导致对方失血过多死亡。
男子畏罪潜逃,躲在大马12年多,直到2022年才自首认罪,并于今日被新加坡法庭宣判误杀罪名成立,坐牢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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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日报》报道,这起命案发生于2010年2月14日凌晨2时至6时许之间,当天也是农历新年大年初一。
死者是23岁的中国籍客工习伟峰。案发地点是位于芽笼149号地下层的“地下城酒廊”(De Basement Live Disco)。
现年55岁的被告李兴皇早前被控谋杀,后来改控误杀。他今早在高庭认罪,被判坐牢16年。
案情揭露,案发时被告(当时41岁)是“地下城酒廊”的夜店巡场,事发前一天傍晚6时许上班。死者则于当晚8时许抵达夜店,点了一瓶马爹利(Martell)。
隔天凌晨1时许,已喝醉的死者开始闹场,走上舞台对着麦克风胡言乱语,还到处挑战其他酒客喝酒,甚至与其他酒客打架,结果被送出夜店。
怎料,死者又回到夜店,在楼梯间与其他酒客吵了起来,互飙脏话,还试图踢其中一人,结果自己失衡跌下楼梯。
被告闻声前去查看,见死者倒在楼梯下方,就叫他离开,但死者不加理会,还对他爆粗口以及踢他的肚子。
被告怒火中烧,回到夜店,拿了一把刀刃至少17.7公分的刀与死者对峙。调酒师见状试图拦住被告,但他不顾劝阻走向死者,狠狠地往死者的左大腿捅两刀,“给他一个教训”。
捅伤死者后,被告放任他在楼梯间流血,自己回到夜店把刀丢进洗碗盆,并告诉调酒师自己捅了死者,再不当一回事地继续工作。
夜店老板凌晨4点抵达夜店,才发现死者倒在血泊中,试图施救。被告当时放工,见老板和同事在查看死者,但他也没有帮忙就转头离开。
老板在清晨6时29分才召救护车将死者送院,死者最终仍不治。(人名音译)
潜逃期间 成家育两子 律师:为有个了结自首
被告潜逃期间已成家,还有两个孩子,代表律师指他仍选择做对的事,向大马警方自首。
代表被告的律师是来自赢必胜法律事务所的黄国彦、陈俊良以及萧玮颖。
陈俊良在为被告求情时说,被告当时已成功逃到大马,并在那里组建家庭,还和妻子育有两名孩子,但为了有个了结,才选择自首。
他强调,被告虽然刻意捅伤死者,但无意致命,也没想到他伤得那么重,恳求法官考虑判他不超过11年的监刑。
控方则指被告放死者在楼梯间流血不顾,导致他最终失血过多而死,认为辩方称被告单纯以为死者伤势不重是在试图减低他的罪责。
控方也强调当时死者已经醉倒在地,无力抵抗,根本不能构成威胁,但被告仍几乎把整把刀的刀刃都插进死者的大腿中,促法官严惩,判他坐牢15到18年之间。
法医:若及早送医 或有可能保命
法医指死者若能及早送医,或有可能保命。
根据尸检报告,死者有两处刀伤,被告所用的刀,刀刃至少17.7公分,而死者的刀伤分别为13公分以及14公分深。
法医指位于死者左大腿外侧深13公分的刀伤,长3.5公分,宽1公分,足以致命。他补充,死者主要是失血过多而死,若早点送院,或可保命。
法官下判时说,被告身为夜店巡场,本该维持夜店秩序,而非过分暴力对待死者。她说,虽然死者无理,但无抵抗力,被告事后对他不加理会,得知死讯后还潜逃超过12年。
躲大马近13年
放工后得知对方已死,被告立即潜逃到大马,躲了近13年才自首。
被告当天早上得知死者去世后,决定逃到马来西亚,并于当天早上8时45分出境,直到2022年10月11日才向马来西亚皇家警察自首。
在大马警方的协助下,被告于2022年10月13日被遣送回新,还押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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