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加末16日訊)昔加末市議會已封鎖昔市第二工業區4家無照營運的工廠,而環境部則援引1974年《環境素質法令》開檔調查,刻在準備文件以把無照處理電子垃圾涉案者提控上庭。
昔加末市議會主席莫哈末希爾米表示,該會援引2017年地方政府附屬法令(Undang-undang kecil)條文執法,並在國能公司協助下切斷4間工廠的電源,同時在工廠大門進口處貼上封條,若非獲得該會批准,一概不得進入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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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有關工廠曾向市議會申請資源回收分類的營運執照,同時也提呈工廠的建築圖測,惟該會不予批准。
他說,當該會發現很多羅裡進出有關工廠,廠方卻無法出示市議會批發的營運準證,於是已多次發出罰單給工廠,其中兩次是去年10月和今年2月,而這次則採取斷電封廠的措施。
他表示,上述一些工廠可能無法獲得國能公司或水務公司的電水供應,可是有者竟然膽敢去偷電來營運工廠。
他今天召開新聞發佈會說,在4家工廠之中有1家工廠涉及焚燒,但市議會沒有儀器檢測,因此不知焚燒的物類。
他表示,申請開設電子垃圾處理廠需要環境局批准,而過去超過4位申請者無法出示環境局批函,於是全被昔加末市議會拒絕發出營運執照。
環境部麻坡分局主任莫哈末阿依祖丁表示,昔縣共有8家電子垃圾處理廠,只有1家可以分類電子垃圾和冶煉金屬,另7家只可進行分類而已。
他表示,目前有關處理廠的執照分兩類,一是隻能分類電子垃圾而己,而工廠不必設立煙囪;二是可以分類和冶煉金屬,則需煙囪。
他說,環境局將在處理電子垃圾冶煉金屬工廠煙囪安裝儀器,來督測煙囪發出的空氣指數。
他表示,上述其中7家工廠在昔市第二工業區,另1家則在巫羅加什。
他說,昔縣只有昔市第二工業區的Lembah Daya Emas有限公司擁分類和冶煉金屬的準證,另7家只能進行分類電子垃圾而已。
他表示,針對昔加末市議會封鎖4廠一事,環境部麻坡分局已援引1974年《環境素質法令》開檔調查,並在準備文件以把涉案者提控上庭。
他說,在該局負責區域的麻坡、東甲和昔加末裡,昔加末是最多申請電子垃圾處理廠的縣屬。
另一方面,昔加末市議會主席莫哈末希爾米表示,該會之前依據環境局的準證,給Lembah Daya Emas有限公司進行電子垃圾分類營運執照,執照費每年為20令吉。
他表示,隨著環境局批發“分類和冶煉”準證給公司後,昔加末市議會將發出“分類和冶煉”的營運執照給該公司,每年執照費為2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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