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加末15日訊)警方自今年1月以來,共逮捕17名非法賽車者,其中包括7名學生,並拘捕6名酒駕者。此外,警方充公了91輛非法改裝且擾民的車輛,並在200次行動中開出了1萬6918張罰單。
昔加末警區主任阿末詹比利表示,昔加末警察總部通過交通調查及執法組,從今年1月迄今約9個月半月展開“服從行動”(Op Patuh),以取締酒駕、公路流氓和另6項主要犯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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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警方逮捕17名牴觸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2(1)條文者(魯莽危險駕駛或非法賽車),其中7人為14歲至17歲的學生,餘者10人是18歲至26歲的工作人士。
他表示,警方也在同期逮捕6名牴觸同一法令第45(1)條文者(酒精影響下駕駛或酒駕)、1名牴觸同一法令第108條文者(使用假車牌),以及1名牴觸刑事法典第379(A)條文者(偷車)。
他說,警方也在200項行動中發出1萬6918張交通罰單,並充公91輛修改引擎或排氣筒以致擾民的各類車輛。
他也表示,警方於本月13日(星期日)凌晨12時至早上6時在銀旺路拱門(新山至芙蓉第189至191公里之間),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2(1)條文,成功逮捕兩名22歲和1名18歲路上蛇行、危姿炫技和追逐的本地巫裔男性騎士。
他呼籲家長或監護人監控孩子們的活動,以免參與可能危及自己和其他公路使用者安全的非法賽車活動,並可在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2(1)條文下被判罰款1萬令吉或監禁2年,而家長或監護人也可在兒童保護法令下被控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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