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5日訊)兼職電召車男司機載送17歲男生返家途中,竟然心生歹念對男生上下其手,他今日在麻坡地庭對3項控狀俯首認罪,法官擇定明日下判。
被告是37歲的傑克(伊班裔,工廠員工),他被控於10月3日晚上約10時10分,在峇株巴轄縣中江皇子城的路邊,犯下3項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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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項控狀分別指他指示受害者觸摸其下體、撫摸受害者的胸部及大腿。
被告的首個控狀牴觸2017年性侵兒童罪法令第14(b)條文,第二及第三項控狀則觸犯2017年性侵兒童罪法令第14(a)條文,3控狀皆可在第14條文下同讀。
一旦罪成,每項控狀可被判監禁不超過20年及鞭笞。
被告在庭上聆聽控狀後,承認所有控狀;主控官丹尼爾副檢察司則以要準備案情報告書為由,要求法官莎雅妮延後下判。
據瞭解,受害者是在結束補習班後,乘坐由被告駕駛的電召車返家,卻在途中遭被告侵犯。受害者在事後屢屢缺課,經老師瞭解後才揭發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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