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5日讯)兼职电召车男司机载送17岁男生返家途中,竟然心生歹念对男生上下其手,他今日在麻坡地庭对3项控状俯首认罪,法官择定明日下判。
被告是37岁的杰克(伊班裔,工厂员工),他被控于10月3日晚上约10时10分,在峇株巴辖县中江皇子城的路边,犯下3项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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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控状分别指他指示受害者触摸其下体、抚摸受害者的胸部及大腿。
被告的首个控状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法令第14(b)条文,第二及第三项控状则触犯2017年性侵儿童罪法令第14(a)条文,3控状皆可在第14条文下同读。
一旦罪成,每项控状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鞭笞。
被告在庭上聆听控状后,承认所有控状;主控官丹尼尔副检察司则以要准备案情报告书为由,要求法官莎雅妮延后下判。
据了解,受害者是在结束补习班后,乘坐由被告驾驶的电召车返家,却在途中遭被告侵犯。受害者在事后屡屡缺课,经老师了解后才揭发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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