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4日訊)總稽查司建議州政府完善私有化合約,包括註明動工與竣工時間,以保障州政府的利益,同時提高工程進展的監督工作。
總稽查司報告點名新山避蘭東的土地發展計劃和昔加末銀旺路的政府地重新發展工程,指兩個工程分別於1995及2015年簽署合約,惟都沒有確定的動工與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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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導致耗資800萬令吉的滑道(slipway)建設及2250萬令吉的迷你體育館至今仍未動工。”
根據2023年總稽查司報告,柔佛州經濟策劃單位下的16個土地私有化發展項目中,只有5個已經完成設定目標。
通過土地私有化發展項目,州政府原可獲得2億2343萬令吉的現金返還(pulangan tunai),惟截至2023年為止,卻只獲得1億5877萬令吉(71.1%)。
報告指出,工程監督委員會(JKPP)未採取措施是導致發展公司沒有根據所定日期返還現金,當中更有發展公司拖欠168萬令吉超過9年,達3368天。
報告顯示,在新山避蘭東的油站發展項目中,州政府因把原有的30年土地擁有權改為99年,而蒙受152萬令吉的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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