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0日訊)不滿喝得爛醉的越南籍咖啡店助手,抓他的手要一起喝酒,電召車司機一把將對方推開,再一拳打倒對方,導致對方昏迷4天后丟命。
《新明日報》報道,該名司機在保釋期間又醉駕,今早被判坐牢2年9個月,罰款3000元(新幣;約9,853令吉)和吊銷各級執照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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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黃志宏(55歲)昨日承認一項蓄意傷人導致他人重傷和一項酒駕的罪名。
死者是來自越南的陶文謙(38歲),案發時是咖啡店助手。
被告案發時是電召車司機,也是咖啡店常客,與死者相識。
事故發生在2024年1月1日約零時35分,地點在新加坡園景路一家超市外的人行道上。
案情揭露,2023年12月31日晚上約7時40分,被告與朋友相約在咖啡店聚餐跨年。
被告抵達時,咖啡店已有超過10人相聚喝酒用餐,死者和同事還在工作,不時與顧客們喝酒。
不久後,一群人決定到園景路一家KTV續攤,死者和同事也受邀。一群人被招待入座,死者和被告分別喝了不少酒。
當天凌晨,被告注意到死者上臺跳舞唱歌,還到鄰桌敬酒,貌似醉得不輕。
他擔心死者會惹麻煩,讓死者回到座位。
死者照做,並試圖握住被告的手予以安撫。
凌晨零時30分左右,被告與一名友人、死者和同事一同離開KTV。在走向停車場時,死者突然表示想返回KTV,同事便在原地等候。
死者走回KTV時,在超市外的人行道遇到被告。
醉得站不穩的死者走向被告,說要“一起喝酒”,並試圖抓住被告的手。
被告感到不悅,一把推開死者,並朝死者的臉揮了一拳。
死者被打後往後倒下,後腦勺撞擊地面。
被告看到死者摔倒,觀察一會兒後便離開現場,與朋友到其他地點續攤。被告當時的行為被監控器拍下。
死者的同事這時走向超市,才發現死者倒在地上,嘴部出血。他嘗試喚醒死者,但死者沒反應,於是撥電召救護車。
死者事後被送往醫院,因傷勢不見好轉,4天后在家屬的同意下拔管離世。被告於同日落網。
根據驗屍報告,他的死因是頭部重創。
他今年6月23日保釋期間,在酒吧喝酒後開車,路上遇到交警臨檢被揭發酒駕。
被告當庭道歉 死者親屬眼眶泛淚
《新明日報》昨日報道,死者的遺孀武氏瓊(35歲)和弟弟陶文本(30歲)事隔9個多月後首次踏出國門,從家鄉花了5小時車程前往河內機場,再飛到新加坡法庭旁聽,希望能釐清事情的始末,也將取回死者遺物。
被告今早在庭上通過通譯員向法官申請和死者家屬說話,法官應允。
他對在場的死者親屬說:“這是不該發生的事情,我想向大家道歉,對不起。”
死者親屬聞言,紛紛紅了眼眶,有者落淚。
控方:沒被挑釁下揮拳 被告見對方摔倒未施救
律師稱,被告只打了一拳,沒料到會導致死者摔倒,隨後死亡。
控方指出,被告當時喝了酒,在沒有被挑釁的情況下打了死者一拳,看到對方跌倒卻沒有施救,而且被告瞄準死者的面部襲擊,最終造成死亡。
考慮到被告有6次傷人案底,因此促法官判被告3年至3年6個月監禁,外加罰款3000元,並吊銷各級執照24至30個月。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則說,被告與死者相識,當天喝了酒發生衝突,被告只打了死者一拳,他也沒料到這一拳會導致死者摔倒在地,幾天後死亡。
被告對所犯過錯感到懊悔,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稱需顧癌母 盼延期服刑 擔保人拒續保釋被告
法官同意被告展期服刑,但擔保人拒絕繼續保釋被告。
法官下判後指出,死者不幸喪命,令親屬承受傷痛,被告應該一輩子活在愧疚中。
他希望被告改過自新,減少喝酒或戒酒,以確保不再重蹈覆轍。
法官也對在庭上的死者親屬表示哀悼,希望他們獲得一個交代後,可以隨著時間緩解傷痛。
被告隨後表示需要照顧患癌母親,向法官要求展期服刑。
法官同意給被告5周做好安排。
然而,相信是被告姐妹的擔保人卻在庭上表示,希望被告即日入獄服刑,拒絕繼續擔保他。
若被告在今午3時前找不到新的擔保人,就須於今天入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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