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來10日訊)日前在士乃機場一帶發生的“男子當街被攻擊案”,其中6名涉案男子今早被警方押送至古來推事庭面控,他們對於持械傷人的指控皆不認罪,案件定於11月7日過堂。
與此同時,古來警區主任陳勝利在文告中證實,另外2名被捕男子已獲釋,並轉為案件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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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被告為第一被告賈斯汀辜忠信(28歲,魚販)、第二被告劉梓德(36歲,蝦池工人)、第三被告魏嘉忠(32歲,蝦池工人)、第四被告劉國鵬(34歲,神料店工人)、第五被告葉偉明(40歲,蝦販)、第六被告鄭勇達(28歲,蝦池工人)。
控狀指他們於本月7日下午1時30分,在士乃的機場路路旁,以可致死人的藤木(batang rotan)作為武器,致傷33歲受害人黃金和,因此牴觸刑事法典第324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34條文下同讀。
在上述持械傷人條文下被定罪者,可面對監禁最高10年或罰款或鞭刑,或其中兩者兼施。
推事雅祖琳在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允准被告每人以7000令吉保外,附加條件是需要一名擔保人及在案件審訊期間不得騷擾案中當事人或證人,直至案件了結。
案件定於11月7日過堂。本案主控官為奧斯曼副檢察司,6名被告的共同代表律師為慕哈末。(人名皆譯音)
上述案件於10月7日中午1時30分左右,在士乃機場路附近的一家油站路旁發生。受害人在案發後受皮外傷,並前往警局報案。
根據警方調查,受害人與嫌犯互不相識,也不是朋友,攻擊事件起因是雙方在美里登機區爭奪座位,並引發對罵。
柔佛州反傷風化、肅賭及私會黨取締組(D7)與古來警方根據情報,於案發當天晚上8時至隔天下午2時零5分,逮捕8名年齡介於25至40歲的涉案男子,並獲准延扣他們4天至10月11日。
警方同時充公了2輛汽車、遠程遙控器、4架手機及2支藤木,落網者當中有4人有刑事與毒品案件前科。
另一方面,案發後網絡上開始流傳一段市民拍攝的18秒視頻,畫面顯示一名男子在車門被打開的汽車旁遭人用藤木毆打,他隨後跑到行人道上,可是攻擊他的兇徒不放過他,仍繼續追打他。
男子過後倒在地上,兇徒還繼續用腳踢或用木棍攻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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